日出云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

序言

欢迎使用日出云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本平台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云服务器、虚拟主机、挂机宝、显卡云、游戏云等云计算服务(以下统称“服务”)。

请您在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平台服务前,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协议”)。一旦您进行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表示您已阅读并毫无保留地同意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您通过注册页面框选同意本协议之时,即视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不可撤销地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内容及其后续更新。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请勿进行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平台服务

第一章 账号注册与所有权

第1条 账号所有权与使用

您注册的日出云账号归您本人合法所有,您享有账号的完整使用权、转让权与继承权。您可自由将账号转让、赠与或继承给他人,转让完成后,该账号所有权与使用权全部归受让方所有,平台客服无权协助原用户找回已转让的账号。

第2条 实名认证与绑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安全策略,用户在使用特定产品或服务前必须完成实名认证。您必须绑定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与手机号码。若用户未绑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平台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该账号的使用权限,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产品须完成上述全部绑定后方可使用,未绑定的平台有权直接暂停该产品服务,并发送邮件提醒;绑定完成后服务自动恢复。因用户未绑定或绑定信息无效导致服务暂停、数据不可用、业务中断或任何其他损失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暂停期间不支持退款。

第3条 账号安全与通知

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因用户泄露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仅提供基于绑定邮箱的通知服务,不发送手机短信通知。用户需定期查阅邮件以获取平台公告、协议变更或服务状态通知。

第4条 账户安全审查授权

(1)安全审查必要性:为保障平台整体安全、防范欺诈、洗钱、网络攻击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用户注册即视为授权平台对其账户及关联数据实施持续性的安全审查。该审查系平台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反洗钱义务及配合监管要求的必要措施。

(2)审查权限范围:平台在开展安全审查时,有权对用户账户下的操作记录、登录日志及平台系统运行数据进行访问、调取、分析、比对、核验,并在发现异常、违规或风险情形时,对平台系统侧相关内容进行标记、隔离、删除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用户存储于实例内的业务数据,平台仅在收到权利人投诉或监管部门指令时,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3)审查触发情形:安全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 账户登录行为异常(如异地登录、频繁尝试密码、疑似被盗用);
② 产品使用模式异常(如流量突增、资源消耗异常、疑似挖矿或攻击行为);
③ 收到关于该账户的投诉、举报或协查通知;
④ 账户关联信息(如绑定邮箱、手机号、实名信息)存在变更、冲突或疑似虚假情形;
⑤ 平台安全系统检测到该账户存在潜在风险;
⑥ 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司法机关要求对特定账户进行核查。

(4)用户配合义务:用户有义务配合平台完成安全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按平台要求补充身份验证材料、说明资金来源或用途、澄清异常操作等。用户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平台有权直接限制账户功能、暂停服务或永久停用账户。

(5)审查结果处理:经安全审查确认账户存在违规或高风险情形的,平台有权依据本协议第二章之规定直接处置,无需另行征得用户同意。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数据错误、冗余或不完整之处,平台有权直接修正或补充,以确保审查结论的准确性。

第5条 协议同意的范围与效力

(1)注册时的同意:您在注册页面框选同意本协议,即代表您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内容,并同意平台后续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更新或补充。该同意为一次性、概括性同意,覆盖您与本平台之间的全部服务关系。

(2)登录时的确认:您每次登录本平台,即视为您确认已查阅并同意最新版本的本协议。如您对更新后的协议内容存在异议,您应在登录前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继续登录或使用本平台任何服务、产品的,视为您毫无保留地始终同意最新版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3)使用即同意:无论您通过何种方式访问、登录或使用本平台服务及产品,均代表您在当时及此后持续地、毫无保留地同意本协议的最新有效版本。您不得以"未再次确认""未收到单独通知"或"未阅读更新内容"等理由主张协议条款对您不适用。

第二章 服务使用规范

第1条 未成年人使用

本平台不主动识别或拦截未成年人用户。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使用本平台服务,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的使用行为及数据安全承担全部管控责任。

第2条 违规处理与封禁

若用户利用本平台服务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攻击、挖矿、色情、诈骗等),平台有权直接对该账号实施无限期封禁(永久停用)措施。平台不提供自动解封功能,封禁状态下产品将无法访问。如需申诉,请通过工单联系客服人员,但平台保留最终裁定权。

第3条 跨境数据传输

您知悉并同意,本平台的所有服务器及基础设施均位于中国大陆境外。您在使用服务时,您的数据将涉及跨境传输。您应自行评估跨境传输的法律风险,并承诺遵守相关数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

第4条 客服与工单使用规范

用户严禁骚扰、辱骂客服人员,严禁滥用工单系统(如恶意刷屏、重复提交无效工单、无意义咨询等)。一经发现,平台有权直接停用用户账户,且不予退款、不予补偿。

第5条 产品违规使用禁令

用户严禁使用本平台产品搭建VPN、代理服务,严禁代他人搭建代理;严禁存储、传播盗版、侵权、违规内容。一经发现,平台将直接清退相关产品;情节较轻的,将暂停产品使用权限,所有违规操作均不予退款、不予恢复数据。

第6条 平台维护与通知

(1)维护必要性:您知悉并同意,为保障平台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性与持续优化,平台有权对服务器、网络设备、系统软件及相关基础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升级、检修、迁移及优化操作(以下统称"维护")。该维护系平台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提升服务质量的必要措施。

(2)不定期维护:平台维护分为计划性维护与紧急维护两类。计划性维护将提前通过用户绑定邮箱发送维护通知,通知内容包含预计维护时间、影响范围及预计恢复时间;紧急维护系因安全事件、系统故障、突发网络攻击或其他需立即处置的情形而实施的维护,平台有权在维护完成后通过绑定邮箱进行事后说明。平台维护时间不固定,属于不定期维护。

(3)通知送达规则:平台通过用户绑定邮箱发送维护通知,即视为已履行告知义务。因用户未绑定有效邮箱、邮箱设置拦截、邮箱容量已满、用户未及时查阅邮件或其他可归责于用户自身的原因导致未收到维护通知的,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平台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4)维护期间影响:维护期间,用户产品可能出现服务中断、访问受限、性能下降或数据暂时不可用等情形,用户应提前做好数据备份及业务安排。因维护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损失,除平台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产品、供应商与技术支持

第1条 资源类型说明

本平台提供自营产品及第三方供应商资源,平台不会在产品页面明确标注是否为供应商资源,如需确认产品类型,可咨询平台客服。

第2条 供应商免责

对于供应商提供的资源,若出现供应商跑路、服务中断、质量缺陷、重大事故或供应商实施维护、升级、检修、迁移等操作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不可用、性能下降或其他影响,本平台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对于供应商实施的维护、升级、检修等操作,平台不负责提前向用户发送通知,用户应自行关注供应商公告或直接向供应商了解相关信息。平台将协助用户与供应商进行协商,但除非供应商明确允许退款,否则平台不予退款。因供应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维护行为)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数据中断或其他损失,不属于平台违约,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条 技术支持与授权

平台为所有实例提供最高级别的免费技术支持,但这建立在产品状态正常且未违规的前提下。技术支持为“尽力而为”义务,不承诺解决所有问题。涉及系统升降级等修改产品操作可能产生额外费用,需提前通过工单确认。用户授权客服人员在必要时访问其实例,默认访问频率限制为一天内一次。

第四章 续费、删除与数据保留

第1条 续费与窗口期

用户应在产品到期前及时续费。若未及时续费,产品将进入"保留窗口期",期间用户无法使用该服务。

(1)自营产品保留期:自营产品自到期之时起,保留窗口期为3个自然日。用户应在产品到期前自行完成数据备份。逾期满3个自然日后,实例及相关数据将被自动彻底删除。

(2)供应商产品保留期:供应商产品的保留窗口期以供应商自身规则为准。供应商可能设置短于3天的保留期,亦可能在到期后更短时间内删除产品及相关数据。对于供应商产品的实际保留时长及删除时间,平台不承担责任。用户应在购买前或到期前通过工单咨询客服,确认该供应商产品的具体保留规则。

(3)兜底规则:若供应商未明确约定保留期,或供应商约定的保留期超过3个自然日的,统一按3个自然日执行。即供应商资源的保留窗口期最长不超过3个自然日,最短以供应商实际规则为准。

(4)删除后果:无论自营产品或供应商产品,窗口期结束后实例及相关数据将被彻底删除,平台及供应商均不对此承担数据恢复责任。

第2条 到期处理

对于已过期的实例,平台有权停止续费入口,用户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续费操作。供应商产品因供应商侧提前终止服务导致无法续费的,平台不承担责任,用户可通过工单了解具体情况。

第3条 数据安全免责

平台仅提供基础的基础设施服务,不保障用户数据的绝对安全。因黑客攻击、系统故障、用户操作失误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数据丢失、泄露或灭失,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用户应自行定期备份数据。

第4条 价格调整通知

平台有权随时调整产品续费价格,调整前不会对用户进行单独提醒,用户续费以当前页面公示价格为准。

第五章 退款政策与争议处理

第1条 退款原则

(1)非无理由退款原则:本平台所有产品均不支持无理由退款。用户申请退款必须基于合理、正当的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款申请须通过平台工单系统提交,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即时通讯、电话等均视为无效申请。本条款所称"退款"仅适用于产品购买款项,不涉及用户账户余额。账户余额的退款规则适用本协议第四章第4条之规定,用户充值资金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平台按约定周期提现。因支付机构技术限制,充值资金不支持原路退回。用户账户余额仅限用于平台内消费,账户注销时余额不予退还,用户应在充值前审慎评估消费计划。

(2)退款申请时效:用户应在购买产品后7个自然日内提交退款申请,逾期视为放弃退款权利。退款申请以工单系统记录的提交时间为准。

(3)不适用退款的产品类型:部分特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特价促销产品、定制配置产品、已消耗资源产品、供应商指定不可退产品等不适用本章节退款规则。平台有权决定具体产品是否适用退款,用户可在购买前通过工单咨询客服确认。

(4)特殊产品不退款:以下产品类型一经售出,不支持任何形式的退款,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注册服务、存储服务、数据库服务、SSL证书、备案服务、增值服务等特殊产品。具体产品是否属于特殊产品,以平台后台系统分类为准,用户可在购买前通过工单咨询客服确认。

(5)影响二次售卖情形:用户购买云服务器、云电脑、挂机宝、显卡云等实例类产品后,若在购买后发生过以下任一操作,该产品不支持退款:重装操作系统;更换IP地址;重置实例密码;修改实例配置规格;执行数据盘格式化;其他平台认定影响产品二次售卖状态的操作。上述操作以平台后台系统记录为准。

(6)非激活状态退款限制:用户产品处于非"已激活"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未绑定、未完成实名认证等暂停情形)的,用户可通过工单查询账户及产品状态。除本条第(7)款规定的情形外,非"已激活"状态下的产品不支持退款。

(7)自营产品快速退款通道:用户购买自营产品后,若产品自购买之时起持续处于"待激活"状态满3个自然日,且用户未进行任何激活操作,可通过工单申请快速退款。用户未提供有效退款收款二维码的,退款默认退回至平台账户余额;用户提供了有效微信或支付宝收款二维码的,退款按原支付渠道退回。

第2条 退款资格认定

(1)使用度核查:平台将根据产品实际使用时长、资源消耗比例、流量消耗、配置变更记录等客观数据综合判定产品使用度。使用度以平台后台系统记录数据为准,用户对此无异议。

(2)退款阶梯标准:经审核符合退款条件的自营产品,按以下阶梯标准执行退款:

购买后1天内,使用度不超过10%的,全额退还实付金额。

购买后2天内,使用度不超过20%的,退还实付金额的90%。

购买后3天内,使用度不超过25%的,退还实付金额的80%。

购买后4天内,使用度不超过35%的,退还实付金额的65%。

购买后5天内,使用度不超过40%的,退还实付金额的60%。

购买后6天内,使用度不超过45%的,退还实付金额的55%。

购买后7天内,使用度不超过50%的,退还实付金额的50%。

购买后7天以上的,不予退款。

原路退回指退回至原支付渠道微信或支付宝,用户须提供有效的微信或支付宝收款码供平台核实;余额退回指退回至用户平台账户余额。适用第1条第(7)款快速退款通道的,按该款规定处理。

(3)阶梯计算说明:购买后X天内指自订单支付成功之时起算的连续自然日,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使用度超过对应阶梯上限的,自动降级至下一适用阶梯;超过所有阶梯上限的,不予退款。

第3条 供应商资源退款规则

(1)供应商条款优先原则:供应商资源退款适用供应商自身的退款政策,平台作为代销方,退款权限受供应商条款约束。

(2)退款申请流程:用户申请供应商资源退款,须通过工单提交,平台将向供应商发起退款申请。退款结果以供应商最终答复为准。供应商同意退款的,平台为用户办理全额退款,扣除手续费;供应商拒绝退款的,平台无法为用户办理退款,但将向用户说明拒绝理由。

(3)选择性退款机制:供应商资源是否支持退款、支持何种退款条件,由供应商单方决定,平台无强制供应商退款的权利。用户购买前可通过工单咨询客服了解该产品的供应商退款政策。

(4)供应商资源特殊限制:供应商提供的域名、存储、数据库、网络加速等特殊类型资源,以及供应商明确标注不可退的产品,均不支持退款。用户购买供应商资源前,应通过工单向客服确认该产品是否支持退款。

第4条 退款申请与审核

(1)申请方式:用户须通过平台工单系统提交退款申请,工单内容应包含退款原因、退款产品、退款金额诉求、相关证明材料如适用。

(2)审核期限:平台收到完整退款申请后,将在3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结果。审核期间,相关产品将暂停使用权限,待退款结果确定后恢复或终止。

(3)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进入退款执行流程;审核未通过的,平台将说明理由,用户可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重新申请一次,逾期视为放弃。

第5条 退款资金处理

(1)手续费说明:所有退款均需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及支付渠道交易成本,具体费率以退款审核时公示为准,通常为退款金额的3%至5%。实际到账金额等于应退金额乘以1减去手续费率。

(2)退款去向选择:用户应在退款申请中明确指定退款去向。原路退回指退回至原支付渠道微信或支付宝,用户须提供有效的微信或支付宝收款码供平台核实;余额退回指退回至用户平台账户余额。

(3)默认规则:用户未在退款申请中明确指定退款去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收款码的,默认退回至平台账户余额。

(4)余额限制:退回至平台账户余额的资金仅限用于平台内消费,不支持提现、转账至第三方账户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出操作。该余额资金同时适用本协议第十四章第4条第(2)款之余额不可退款原则,不支持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款。

第6条 退款争议处理机制

(1)平台内部争议解决:用户对退款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工单系统提交申诉,平台将启动复核程序,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2)争议解决优先原则:用户与平台就退款事项产生争议的,双方应优先通过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即工单申诉、平台复核处理。用户认可平台内部争议解决机制为优先程序;用户基于正当理由直接向外部机构主张权利的,不视为违反争议解决约定。。

第7条 违规退款行为

(1)违规退款行为认定:用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违规退款行为:

未经平台内部争议解决程序,直接向支付机构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银行、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外部机构发起投诉、举报、诉讼、仲裁等,且经平台核实不存在正当理由的;

以告平台、举报平台、向12345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等威胁性言论迫使平台退款;

提供虚假退款理由、伪造证明材料骗取退款;

通过支付渠道发起拒付、争议交易、chargeback等绕过平台退款流程的行为;

其他被平台认定为扰乱正常退款秩序的行为。

(2)违规退款后果:用户构成违规退款行为的,平台有权驳回退款申请,无论该申请是否符合退款条件,一律驳回;视情节对账户采取限制功能、暂停服务或永久停用等措施;对于已违规退款的款项,平台保留追偿权利。

第8条 支付渠道投诉特别约定

(1)正规退款程序:用户认可平台工单系统为处理退款事项的唯一正规渠道。用户通过支付渠道微信、支付宝等发起投诉、争议、拒付等操作的,视为用户主动放弃通过平台正规程序解决争议的意愿。

(2)支付渠道投诉后果:用户未通过平台工单系统提交退款申请或争议说明,且无实质依据直接向支付渠道发起投诉,导致平台支付通道被冻结或限制提现的,平台有权以用户未履行争议解决前置程序为由,拒绝配合支付渠道的调查,并向支付渠道说明情况;暂停或终止该用户的全部服务及退款申请;将该用户列入平台风险名单,限制后续交易。

(3)平台配合义务豁免:对于用户绕过平台正规程序直接向外部机构主张权利的情形,平台除配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调查外,不承担额外的配合义务。

第9条 未成年人退款

(1)退款条件:未成年人用户申请退款的,须由监护人通过工单提交,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未成年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账户处置:未成年人退款申请经审核通过的,退款完成后,该账户将被永久停用,并标记为已申请未成年人退款。标记后,该账户及其关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邮箱、手机号、实名信息永久禁止重新注册。

(3)监护人责任:监护人确认申请未成年人退款即视为同意上述账户处置措施,并承诺不就账户停用及标记行为向平台主张任何权利。

第10条 退款终止情形

以下情形,平台有权终止退款流程或拒绝退款:用户存在本协议第二章规定的违规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攻击、挖矿、色情、诈骗等;产品因用户原因已被停用、清退或数据已删除;用户存在未结清的欠费、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用户账户处于封禁、限制状态;其他平台认为不符合退款条件的情形。

第11条 退款政策调整

平台有权根据运营需要调整退款政策,调整后的政策适用于调整后新提交的退款申请,已提交且审核中的申请适用提交时的政策。

第12条 霸王退款


(1)行为界定 用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霸王退款:
1 以"撕毁协议""协议无效""霸王条款"等为由,否认本协议效力,要求平台提供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的退款、补偿或权益;
2 以"不解决就持续曝光""不给处理就组织投诉""不赔偿就网络攻击"等明确胁迫性语言,迫使平台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作出不当退款或补偿;
3 组织、教唆、协助他人批量发起退款申请、投诉、举报、差评、诉讼,或利用网络水军、自动化工具对平台实施舆论施压,以谋取超出协议约定的不当利益;
4 在平台已依据本协议第五章作出明确退款审核决定且已说明依据后,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反复纠缠,占用平台公共服务资源,扰乱正常退款秩序。
(2)与依法维权的区分 用户基于真实交易事实、真实服务瑕疵,通过本协议约定的工单系统、申诉渠道或法定外部途径主张退款权利的,属于依法维权,不适用本条处罚。
用户主张的退款金额、方式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或要求平台承担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退款责任,且经平台明确释明后仍拒不纠正的,视为霸王退款。
(3)处罚 用户构成霸王退款的,平台有权直接停用该用户账户。停用期限由平台根据违规情节判定:

情节一般的,停用账户7日;

情节较重的,停用账户30日;

情节严重的,停用账户90日;

情节极其严重(如组织批量攻击、造成支付通道冻结、严重损害平台商誉)的,永久停用账户。
账户停用期间,用户无法登录平台、无法使用任何产品及服务。停用期满后,用户可申请恢复账户,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申诉与复核 用户对霸王退款认定有异议的,可在账户停用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平台指定邮箱提交书面申诉。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并反馈结果。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执行。

第13条 霸王维权


(1)行为界定 用户与平台就服务使用、账户处置、协议解释等事项存在争议的,双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解决。用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霸王维权:
1 以"撕毁协议""协议无效""霸王条款"等为由,否认本协议效力,要求平台提供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的服务、权益或补偿;
2 以"不解决就持续曝光""不给处理就组织投诉""不赔偿就网络攻击"等明确胁迫性语言,迫使平台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作出不当处理;
3 组织、教唆、协助他人批量发起投诉、举报、差评、诉讼,或利用网络水军、自动化工具对平台实施舆论施压,以谋取超出协议约定的不当利益;
4 在平台已依据本协议作出明确处理决定且已说明依据后,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反复纠缠,占用平台公共服务资源,扰乱正常运营秩序。
(2)与依法维权的区分 用户基于真实交易事实、真实服务瑕疵,通过本协议约定的工单系统、申诉渠道或法定外部途径主张权利的,属于依法维权,不适用本条处罚。
用户主张的权利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或要求平台承担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且经平台明确释明后仍拒不纠正的,视为霸王维权。
(3)处罚 用户构成霸王维权的,平台有权直接停用该用户账户。停用期限由平台根据违规情节判定:

情节一般的,停用账户7日;

情节较重的,停用账户30日;

情节严重的,停用账户90日;

情节极其严重(如组织批量攻击、造成支付通道冻结、严重损害平台商誉)的,永久停用账户。
账户停用期间,用户无法登录平台、无法使用任何产品及服务。停用期满后,用户可申请恢复账户,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申诉与复核 用户对霸王维权认定有异议的,可在账户停用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平台指定邮箱提交书面申诉。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并反馈结果。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执行。

第六章 转让与注销

第1条 产品转让

用户可以自由转让产品所有权。转让完成后,原持有方失去所有权,受让方获得所有权并承担后续责任。若转让涉及违规行为,平台将直接清退相关产品且不予退还费用。

第2条 账号注销

(1)注销申请方式:用户申请注销账号的,须通过平台工单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工单内容应明确包含注销意向、账户信息及注销原因。通过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即时通讯、电话等)提交的注销申请,平台有权不予受理。

(2)注销前置条件:平台收到注销申请后,将对用户账户进行审查,确认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方可进入注销处理流程:
① 账户余额为零,不存在任何未消费资金或未结清余额;
② 账户下正在运行的产品数量须少于5个;
③ 账户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欠款、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
④ 账户不存在未完成的充值订单或支付订单,或未完成订单数量低于5个;
⑤ 账户信用额度处于百分之百可用状态,不存在信用透支、额度冻结或信用违约情形;

⑥ 账户状态必须正常,不存在任何账户功能限制、账户停用等仍然进行的处罚。
用户账户未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平台有权驳回注销申请,并说明具体未满足事项。用户应在补充处理完毕后重新提交注销申请。

(3)注销处理期限: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的,平台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处理。注销处理期间,用户账户处于待注销状态,账户功能正常保留。

(4)注销撤回规则:注销处理期限内,若用户再次登录本平台、访问平台页面或进行任何账户操作,即视为用户主动放弃本次注销申请,注销流程自动终止。用户如需再次注销,须重新提交注销申请并重新接受审查。

(5)注销生效后果:注销操作执行完毕后,该账户将永久删除且不可恢复。账户内所有参数、配置信息、产品数据、使用记录、余额明细及其他关联数据将被彻底删除,平台不对此承担任何数据恢复责任。用户确认注销即视为自愿放弃与该账户相关的全部权益。

(6)产品保留规则:账户注销完成后,用户原账户下正在运行的产品实例将予以保留并继续运行直至其自然到期,但该产品实例的全部用户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退款权利、转让权利、推广权利、工单申诉权利等)将一并取消,产品仅维持基础运行状态直至到期终止。到期后,相关产品将按本协议第四章之规定进入保留窗口期并彻底删除。

(7)注销与封禁的衔接:用户账户处于封禁、限制、安全审查或司法协查状态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平台有权直接拒绝注销申请。

第3条 产品更换


(1) 更换原则:原则上,本平台所有产品均不支持更换。用户应在购买前充分了解产品规格、性能及适用场景,谨慎决策。因用户自身原因要求更换产品的,平台有权拒绝。
(2) 购买前咨询义务:自营产品与供应商产品存在资源类型、配置规格、价格体系及服务条款等方面的差异,用户须在下单购买前通过工单系统咨询客服,确认产品信息。因用户未提前咨询导致购买后要求更换的,平台不予受理。
(3) 更换申请方式:如用户确有更换需求,须通过平台工单系统提交更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目标产品及当前产品信息。通过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即时通讯、电话等)提出的更换请求,平台有权不予受理。
(4) 价值对等规则:

若目标产品的价值高于当前产品的价值,平台将拒绝为用户办理更换;

若目标产品的价值低于当前产品的价值,用户发起更换且经平台审核通过后,平台将为用户更换至目标产品,但不予退还差价,用户对此无异议。
(5) 更换后果:产品更换完成后,原产品的全部使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剩余使用时长、技术支持、退款权利、推广权利等)即行终止,由目标产品继承相应权益。因更换导致的数据迁移、配置变更或其他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6) 不适用更换的情形:以下情形不适用本条规定,平台有权直接拒绝更换申请:

产品已过期或处于保留窗口期;

产品因用户违规使用已被停用、清退或限制;

产品已发生过重装操作系统、更换IP地址、重置密码、修改配置规格等影响二次售卖状态的操作;

供应商产品因供应商政策限制不支持更换的;

平台认定的其他不符合更换条件的情形。

第七章 推广规则与违规处理

第1条 推广声明

本平台面向用户开放推广奖励机制,用户可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邀请新用户注册并使用平台服务,从而获得相应推广奖励。

第2条 推广规范

用户在推广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推广规则,严禁使用任何违规、作弊手段获取推广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虚假小号、恶意刷取邀请数据、利用脚本批量注册、诱导注册等行为。

第3条 违规处罚

若平台检测或核实用户存在违反推广规则的行为,平台有权立即停用该用户账号及相关产品,取消全部推广奖励,且不予任何退款或补偿。

第4条 申诉渠道

如对推广违规处罚存在异议,用户可通过工单联系客服进行申诉,平台将根据实际核查结果进行最终裁定。

第八章 产品下架规则

第1条 产品下架通知

第三方供应商产品下架,平台不会提前通知用户,可能出现供应商直接停服、下架的情况,平台不承担责任;自营产品涨价、下架,平台会提前通知用户。

第2条 下架处理方案

自营产品下架后,平台可为用户提供两种解决方案:1. 将产品剩余使用时间转移至平台其他在售产品;2. 按照产品剩余时间折算费用进行退款。供应商产品下架,不适用以上方案。

第九章 个人信息使用、数据处理与披露

第1条 信息使用范围与平台数据管理权限

(1)信息使用范围:平台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使用数据仅用于为您提供服务、账号管理、安全验证及平台服务优化,不会用于未经您授权的其他商业用途。

(2)技术管理权的确认:用户明确理解,平台作为基础设施服务提供方,对用户存储于平台服务器上的系统运行环境数据及平台侧日志数据享有技术上的管理权限。该权限源于平台对服务器硬件、虚拟化层、网络架构及存储系统的所有权与控制权,是平台提供服务的物理基础与逻辑前提。

(3)管理权限的内容:上述技术管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对系统运行环境数据的迁移、整合、拆分、删除、归档、备份及恢复,以及对平台侧日志数据的查看、访问、复制等操作。平台行使该权限时,以保障服务连续性、数据完整性、系统安全性及合规性为目的,用户对此不持异议。

(4)管理权限的行使:平台行使数据管理权限不以逐次通知或征得用户同意为前提。但平台承诺,在常规运维场景下,将尽量避免对用户业务数据造成实质性影响;因紧急情况、安全事件或监管要求必须立即处置的,平台有权先行操作,事后通过用户绑定邮箱进行概要说明。

(5)用户数据的准确性保障:用户同意,平台在发现用户配置参数或系统运行环境数据存在明显错误、矛盾、缺失或可能影响平台服务正常运行、其他用户权益或平台合规状态时,有权直接进行修正、补充或删除,无需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平台对该类操作的善意及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但用户主张平台恶意的,应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第2条 合法披露情形

您充分知晓并同意,平台仅在以下合法合规情形下,对您的个人信息、使用数据及相关记录进行披露:

(1)应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强制性要求,或应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定申请、调查指令,披露相关信息;

(2)为保障平台、合作商及用户的合法权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针对合作商合理且合法的业务需求、服务协作需求,披露必要信息;

(3)为维护平台服务安全、处置违规行为、防范风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必要披露。

第3条 披露通知说明

您明确同意,基于信息安全、执法配合、商业协作保密等合法合规需求,平台在按照上述条款披露您的信息时,无需提前向您进行单独提醒、告知或公示,您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该规则。

第4条 用户责任

您承诺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合法,因您提供虚假信息、违规使用服务引发的信息披露相关后果,由您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章 平台决定权与条款适用

第1条 平台决定权

(1)服务管理决定权:对于本协议未明确约定或约定存在歧义的事项,涉及平台服务运营、资源调配、产品定价、服务暂停/恢复、账号状态管理、违规处置措施等属于平台日常经营管理范畴的事项,由平台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及行业惯例进行判断并作出决定。用户认可平台在此类事项上享有必要的管理决定权,该决定权系平台维持正常运营秩序所必需。

(2)决定权的行使边界:平台行使上述决定权时,应以维护正常服务秩序、保障多数用户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的,不得基于用户身份、地域等不合理因素进行歧视性对待。平台作出的决定将通过网站公告或用户绑定邮箱进行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时或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起生效。

(3)决定的效力:用户理解并同意,平台依据本条作出的管理决定,在平台运营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如用户对决定存在异议,可通过工单渠道提出申诉,平台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复核并告知结果;复核期间,原决定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平台认为确有必要的除外。

(4)平台在用户注册、登录页面提供本协议全文链接,用户需主动点击查阅。平台未以弹窗、强制展开、加粗、高亮、变色等任何形式对协议条款进行醒目标注或特别提示。用户确认已具备充分机会阅读全部条款,上述展示方式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法律效力,不构成平台未履行告知义务,亦不构成用户主张条款无效、可撤销或不利解释的理由。用户不得以"未醒目标注"为由向任何机构发起投诉、诉讼、仲裁或拒付,否则适用本协议第五章第7条及第十一章第3条之规定。

(5)登录即同意的确认:平台登录界面展示"登录即代表您同意最新用户协议"或同等含义的提示,用户输入账号密码并点击登录按钮,或完成任何登录验证操作,即视为用户已确认同意登录时有效的最新版本协议。该确认与注册时的概括性同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条 条款解释权

(1)条款解释原则: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应遵循以下顺序:首先适用通常理解;通常理解存在两种以上合理含义的,适用有利于实现本协议目的的理解;涉及平台责任限制、用户权利义务等重大条款的,适用有利于用户的理解。

(2)平台解释资格:对于本协议条款的含义、适用范围、具体执行标准等专业性解释问题,平台作为条款拟定方及服务提供方,有权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行业惯例作出单方解释。该解释应以书面形式(含网站公告、邮件、工单回复等)作出,并自作出之日起对后续同类事项适用。

(3)解释的效力限制:平台的条款解释不得与本协议明示条款相冲突,不得实质性减损用户依据本协议已享有的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出现上述情形,应以本协议明示条款或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4)解释权的保留: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权归日出云云计算平台所有。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5)客服话术效力限制:平台客服人员通过工单系统书面记录向用户提供的答复,以工单系统记录为准,与用户沟通中的口头表述未经工单系统确认的,不作为平台正式意见。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协议书面文本及平台正式公告为准。

(6)合理维权保护:用户基于平台实际存在的违约、服务不可用、产品质量缺陷或其他正当理由,依法向外部机构投诉、举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属于合理维权,不适用本协议第五章"违规退款行为""支付渠道投诉"、第十一章"恐吓行为"等条款的处罚。用户无正当理由,以向外部机构投诉、举报、曝光、起诉相威胁或实际发起,旨在迫使平台作出超出合理范围的让步或谋取不当利益的,属于不合理维权,适用上述条款的处罚。是否存在正当理由,由平台依据后台客观数据、工单记录、服务日志等初步判定,双方存在争议的,由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认定。


第十一章 工单使用准则与文明沟通

第1条 工单系统使用规范

(1)工单提交方式:用户就产品使用、技术支持、退款申请、账户管理、投诉申诉等事项,应通过平台工单系统提交申请。工单系统为平台处理用户诉求的唯一正规渠道,通过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即时通讯、电话等)提交的诉求,平台有权不予受理。

(2)优先级使用规范:工单系统设有优先级标识功能,供用户根据事项紧急程度合理选择。用户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使用优先级功能,不得滥用高优先级标识提交非紧急、非重要事项。滥用优先级包括但不限于:将常规咨询、已解决事项的重复询问、与当前服务无关的事项标记为高优先级或紧急状态。

(3)滥用优先级的处理:经平台核实用户存在滥用优先级情形的,平台有权将该工单降级处理、直接驳回,或对用户账户的工单提交功能进行临时限制。滥用优先级情节严重的,视为扰乱平台正常服务秩序,适用本协议第二章第4条之规定。

第2条 文明沟通义务

(1)沟通文明原则:用户与平台客服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工单沟通时,双方均应遵循文明、理性、尊重的沟通原则。工单内容、回复内容、补充说明及附件材料均应符合公序良俗及社会基本道德规范。

(2)禁止性内容:严禁工单内容或回复中包含以下任一情形:
① 含有性暗示、性骚扰、性侮辱性质的言辞或表述;
② 含有辱骂、贬低、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性质的词汇或语句;
③ 含有威胁、恐吓、胁迫性质的言论,包括但不限于以向外部机构投诉、举报、曝光、诉讼等相要挟,迫使平台作出特定处理决定;
④ 其他被平台认定为严重违反文明沟通义务的内容。

(3)平台工作人员的文明义务:平台工作人员在工单回复中应保持专业、礼貌、耐心的服务态度。如用户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存在异议,可通过工单系统向上级客服主管反映,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3条 违规沟通行为的认定与分级处置

(1)辱骂行为的认定与处置:
用户工单内容或回复中包含辱骂性词汇、人身攻击语句,或对平台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的,构成辱骂行为。
一经发现,平台有权直接停用该用户账户。账户停用后,用户将无法登录平台、无法使用任何产品及服务。

(2)恐吓行为的认定与分级处置:
用户无正当理由,以向外部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机构、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媒体等)投诉、举报、曝光、起诉相威胁,或以其他方式对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心理胁迫、施加不当压力的,构成恐吓行为。恐吓行为按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两级处置:

一般恐吓:以言语威胁、施压但尚未造成实际不良后果的,平台有权直接完结当前工单,暂停该用户工单提交功能7日,并予以书面警告。

严重恐吓:威胁内容具体、方式恶劣、对平台工作人员造成实质性心理恐慌,或已实际向外部机构发起投诉、举报等操作的,视为严重恐吓。平台有权对该用户账户实施顶格处置:永久删除该账户及其关联的所有子账户,一并删除与该账户相关的全部数据、配置信息及使用记录。顶格处置为最终管理措施,执行后相关数据不可恢复,在此期间有7日的保留期,可以向官方邮箱申诉,申请成功撤销处置。

第4条 申诉与解封程序

(1)辱骂行为申诉:因辱骂行为被停用账户的用户,如希望申请解封,须在账户停用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平台指定邮箱 LightBoat9527@qq.com 提交书面解封申请。解封申请应包含:用户账户信息、事件经过说明、整改承诺及保证。逾期未提交解封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账户永久停用。

(2)恐吓行为申诉:因一般恐吓行为被限制工单功能的用户,可在限制期满自动恢复;因严重恐吓行为被顶格处置的用户,可在处置执行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上述指定邮箱提交申诉。申诉期间,用户账户仍处于停用状态,无法登录平台、无法使用任何服务、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3)申诉审查:平台收到解封或申诉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通过的,平台将视情节恢复账户部分或全部功能;审查未通过的,平台将说明理由,该决定为最终决定。

(4)申诉期届满后果:申诉期届满用户未提出申诉,或申诉被驳回的,相关处置措施持续有效,账户状态不予恢复。

第5条 处置措施的效力与免责

(1)处置的即时生效:本条所述的完结工单、限制功能、停用账户、删除数据等处置措施,自平台在系统中执行之时起即时生效,不以用户是否知悉为生效要件。

(2)数据删除的不可恢复性:因严重恐吓行为被顶格处置导致的数据删除,平台不承担数据恢复责任。用户应自行承担因账户删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剩余使用时间、账户余额、数据资产等。

(3)工作人员保护:平台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遭受用户辱骂、恐吓的,平台有权依据本协议及内部管理制度采取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与该用户的直接沟通、由主管人员介入处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第6条 与其他条款的衔接

(1)本章规定与第二章第4条(客服与工单使用规范)并行适用。本章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其他章节的相关规定。

(2)用户因违反本章规定同时构成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如第二章第2条违规处理、第五章第7条违规退款行为等)的,平台有权择一或合并适用相应处置措施,以较重者为准。

(3)本章所述"停用账户"与第二章所述"无限期封禁"具有同等效力,适用相同的后续管理规则。

第十二章 售前售后与技术支持

第1条 售前咨询

(1)咨询方式:用户就产品选型、配置建议、价格咨询、服务范围等售前事项,应通过平台工单系统提交咨询申请。工单系统为平台处理售前咨询的唯一正规渠道,通过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即时通讯、电话等)提交的咨询,平台有权不予受理。

(2)咨询回复:平台将在收到售前工单后,于合理工作时间内予以回复。售前咨询的回复仅供用户参考,不构成对产品性能、服务效果的保证或承诺。

第2条 售后支持

(1)售后范围:售后支持涵盖产品使用指导、故障排查、账单疑问、服务状态查询等事项。用户应通过工单系统提交售后申请,并如实描述问题现象、提供必要的截图或日志信息,以便平台准确判断并处理。

(2)响应时效:平台承诺在收到售后工单后,按工单优先级及问题复杂程度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响应。因用户提供信息不完整导致处理延误的,平台不承担责任。

第3条 技术支持申请

(1)申请方式:用户如需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配置、网站代理搭建、功能修复等服务,须通过工单系统提交技术支持申请。技术支持申请为自愿发起,平台不主动提 的未经要求技术支持。

(2)申请内容:用户提交的技术支持工单应明确包含以下内容:

① 技术支持的具体事项及预期目标;

② 技术支持涉及的产品实例标识;

③ 技术支持的授权时间范围,精确至起止日期或起止时刻;

④ 用户确认授权平台技术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访问相关实例及数据。

(3)授权时间默认规则:用户未在工单中明确填写授权时间范围的,视为授权自平台技术人员开始处理该工单之时起,至该工单完结之时止自动终止。工单完结后,平台技术人员对该实例的访问权限自动吊销,用户如需再次获得技术支持,须重新提交工单申请。

第4条 技术支持范围与限制

(1)支持范围:平台可提供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规则配置与调试、网站搭建、系统功能修复、基础环境配置指导等。具体支持范围以平台技术人员根据工单内容评估后确认的可执行事项为准。

(2)尽力而为义务:平台提供的技术支持系"尽力而为"义务,不保证任何技术支持方案百分之百可用、百分之百成功或百分之百满足用户预期。因用户环境特殊性、第三方组件兼容性、网络条件差异等因素导致技术支持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平台不承担责任,亦不构成用户主张退款、赔偿或违约责任的理由。

(3)用户环境风险:用户理解并同意,技术支持过程中可能涉及对用户实例配置、系统文件、运行环境的查看与修改,存在导致服务中断、数据异常或其他不可预见后果的风险。用户应自行承担上述风险,并在申请技术支持前自行完成数据备份。因技术支持操作导致的数据丢失、服务中断或其他损失,平台仅在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下承担责任。

第5条 高级功能服务

(1)高级功能定义:本章所称"高级功能",系指涉及产品升降级、IP地址切换、专属网络配置、定制化系统镜像、批量操作及其他平台认定需额外投入技术资源的服务事项。

(2)付费要求:用户申请高级功能服务的,须通过工单提交申请,并在平台技术人员确认可执行后,按平台公示的价格标准支付相应费用。费用支付完成后,平台方启动相关操作。未经付费确认,平台有权拒绝执行高级功能服务。

(3)费用确认:高级功能服务的具体费用以工单回复中载明的金额为准,用户应在工单中确认同意该费用后方可继续。用户拒绝支付或逾期未支付的,视为放弃该次高级功能服务申请。

第6条 技术支持授权管理

(1)授权范围限定:用户通过工单授予平台技术人员的访问权限,仅限于该工单载明的技术支持事项及授权时间范围。平台技术人员不得超出授权范围进行操作,用户亦不得要求技术人员执行超出工单范围的事项。

(2)授权撤销:用户在授权时间范围内,可通过工单系统申请撤销技术支持授权。授权撤销后,平台技术人员应立即停止相关操作,用户不得就同一事项再次要求平台继续执行,须重新提交工单申请。

(3)授权记录:平台对每次技术支持授权的起止时间、涉及实例、操作内容进行系统记录,用户可通过工单系统查询历史授权记录。授权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80日,保存期满后按平台数据管理规则处理。

第7条 技术支持免责

(1)平台提供的技术支持不构成对产品性能、安全性、稳定性的额外保证。技术支持完成后,用户应自行验证相关功能是否符合预期,并及时确认工单完结。

(2)因用户未如实描述问题、提供错误信息、拒绝配合验证或擅自修改技术人员配置导致的问题,平台不承担责任。

(3)技术支持过程中,如平台技术人员发现用户实例存在违规使用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攻击、挖矿、色情、诈骗等),平台有权立即终止技术支持,并依据本协议第二章之规定对账户进行处置。

第十三章 供应商

第1条 供应商资源共享

(1)供应商资源接入:本平台为丰富产品类型、提升服务多样性,接入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及相关技术服务(以下统称"供应商资源")。供应商资源的所有权、运营权及技术管理权归相应供应商所有,平台作为代销及技术服务中介方,为用户提供资源购买、使用指导及问题协调服务。

(2)资源标识说明:平台在产品页面不会明确标注该产品为供应商资源或自营资源。用户如需确认产品资源类型,可通过工单系统向平台客服咨询,平台将在合理工作时间内予以答复。

(3)供应商资源使用:用户购买供应商资源后,即视为与平台及相应供应商建立三方服务关系。用户应遵守本协议及供应商相关使用条款,因用户违反供应商条款导致的服务中断、资源清退或其他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条 供应商合作终止

(1)合作终止情形:平台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可能因合同期满、协商解除、供应商违约、供应商经营异常或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而终止。合作终止后,平台将不再提供该供应商资源的购买服务,已售出的供应商资源可能受到影响。

(2)终止通知:平台与供应商合作终止的,平台将通过用户绑定邮箱或网站公告向已购买该供应商资源的用户发送通知。因用户未绑定有效邮箱、邮箱设置拦截、用户未及时查阅邮件或其他可归责于用户自身的原因导致未收到通知的,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平台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3)终止处理:供应商合作终止后,已购买的供应商资源可能面临以下情形:服务暂停、资源迁移、服务终止或数据删除。平台将协助用户与供应商协商处理方案,但具体处理结果以供应商决定为准。平台不对供应商合作终止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3条 供应商倒闭、跑路及严重经营异常

(1)风险告知:用户充分知悉并同意,供应商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存在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违法违规被查处等原因导致倒闭、跑路或严重经营异常的风险。该风险属于商业经营风险,平台作为代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亦无法避免。

(2)全面免责:因供应商倒闭、跑路、破产清算、被吊销经营许可、实际控制人失联或其他严重经营异常情形,导致用户无法继续使用供应商资源、数据丢失、服务中断、已支付费用无法追回或其他任何损失的,平台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连带或补充赔偿责任。用户应自行评估并承担购买供应商资源的商业风险。

(3)协助披露:用户因供应商倒闭、跑路等严重情形需要维护自身权益的,可通过平台工单系统申请披露该供应商的基础信息。平台将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向用户披露该供应商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适用)、联系方式(如平台掌握)等基础信息,以便用户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司法机关主张权利。平台不对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作出保证,亦不承担因披露信息引发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4条 供应商服务波动及不稳定性免责

(1)服务波动定义:供应商资源可能因供应商侧网络调整、硬件故障、系统升级、带宽波动、电力中断、机房环境变化、DDoS攻击或其他供应商可控或不可控因素,出现访问延迟、网络抖动、服务中断、性能下降、数据暂时不可用等服务波动或不稳定性情形。

(2)全面免责:因供应商侧服务波动、网络不稳定、硬件故障、系统维护、技术缺陷或其他任何与供应商相关的原因,导致用户业务受影响、数据丢失、访问中断、交易失败或其他任何损失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平台将协助用户向供应商反馈问题,但不保证问题能够得到解决或得到及时解决。

(3)通知义务豁免:对于供应商实施的维护、升级、检修、迁移等操作,平台不负责提前向用户发送通知。用户应自行关注供应商公告(如供应商提供)或直接向供应商了解相关信息。因未收到通知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其他损失,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5条 供应商政策调整免责

(1)政策调整情形:供应商可能因自身经营需要、法律法规变化、成本调整、技术路线变更或其他原因,单方面调整其产品规格、服务条款、价格策略、使用限制、退款政策、续费规则或其他服务政策。

(2)全面免责:因供应商政策调整导致用户原有服务方案无法继续、需要额外付费、服务受限、产品下架、价格变动或其他任何影响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供应商政策调整后的新规则适用于调整后的服务,已购买产品的处理以供应商决定为准。

(3)信息传递:平台在收到供应商政策调整通知后,将通过用户绑定邮箱或网站公告向受影响用户进行转达。因供应商未提前通知平台、平台通知延迟或用户未查阅通知导致用户未能及时了解政策调整的,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6条 供应商资源退款与补偿

(1)退款规则:供应商资源的退款适用供应商自身退款政策,平台作为代销方,退款权限受供应商条款约束。供应商拒绝退款或不予补偿的,平台无法为用户办理退款或提供补偿,不承担垫付或连带责任。

(2)补偿限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损失,供应商未向平台提供补偿的,平台不承担向用户补偿的义务。平台协助用户与供应商协商补偿事宜,但协商结果以供应商答复为准。

第7条 用户风险自担

(1)风险评估义务:用户在购买供应商资源前,应自行评估供应商的信誉、稳定性及服务质量,充分了解购买供应商资源可能面临的商业风险。用户确认购买供应商资源的决策系基于自身独立判断,平台不构成对供应商资质、信誉或服务质量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推荐。

(2)数据备份义务:用户应自行定期备份存储于供应商资源上的重要数据。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损坏或不可恢复,平台不承担数据恢复责任,亦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赔偿责任。

(3)争议解决:用户与供应商之间因资源使用产生的争议,应优先向供应商主张权利。平台可协助用户与供应商沟通,但不承担争议解决义务,不作为争议一方参与调解、仲裁或诉讼。

第8条 供应商更换与资源迁移

(1)供应商更换:平台有权根据运营需要更换供应商,或停止与特定供应商的合作。供应商更换可能导致用户资源需要迁移、重新配置或重新购买。

(2)迁移协助:供应商更换涉及资源迁移的,平台将协助用户完成迁移操作,但不保证迁移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因迁移导致的数据丢失、配置错误、服务中断或其他损失,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平台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3)迁移费用:供应商更换导致的资源迁移可能产生额外费用,费用由用户承担。平台将提前通过工单告知迁移费用,用户确认后方可执行迁移操作。

第9条 供应商信息保密

(1)保密义务:平台对供应商的商业信息、技术细节、合作条款等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要求或供应商同意外,平台不向用户披露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的供应商内部信息。

(2)披露限制:用户通过工单申请披露的供应商信息,仅限于本协议第3条第(3)款约定的基础信息范围。平台有权拒绝披露可能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涉及商业秘密或违反保密义务的信息。

第10条 与其他条款的衔接

(1)本章规定与第三章(产品、供应商与技术支持)、第八章(产品下架规则)及本协议其他章节中涉及供应商的条款并行适用。本章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其他章节的相关规定。

(2)用户因使用供应商资源同时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如第二章违规处理、第五章退款政策等)的,平台有权择一或合并适用相应处置措施,以较重者为准。

(3)本章所述"供应商资源"指平台代销的第三方提供的全部资源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云服务器、虚拟主机、挂机宝、显卡云、游戏云、存储服务、数据库服务、网络加速服务等。

第十四章 充值与支付

第1条 支付服务提供方

(1)支付渠道说明:本平台充值服务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支付宝等,以下统称"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平台作为技术服务接入方,为用户提供充值入口及订单信息展示服务。用户支付的资金由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先行收取,平台按约定周期向支付机构发起提现,提现资金进入平台指定账户。实际资金收付、结算、清算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依据其用户协议及监管要求独立处理。

(2)支付协议关系:用户通过本平台发起充值,即视为用户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独立的支付服务合同关系。用户应遵守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协议、服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因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规则、技术限制或政策调整导致的支付问题,平台不承担直接责任。

(3)充值购买时的协议同意:您在本平台进行的任何充值、购买、续费或其他消费操作,均不再单独弹窗确认协议同意。您通过注册或登录时已作出的概括性同意,已涵盖此后全部充值购买行为,代表您在当时及此后持续地、毫无保留地同意本协议及后续更新的全部条款。您发起充值或购买操作,即视为您已确认同意适用于该操作时的最新版本协议。

(4)支付问题处理路径 用户因支付失败、重复扣款、金额差错、到账延迟等支付环节问题产生争议的,应优先联系相应第三方支付机构处理。平台可协助提供订单信息佐证,但不就第三方支付机构自身系统故障、规则调整或资金处理结果向用户承担赔偿责任。因平台自身技术原因(如订单信息展示错误、充值入口故障)导致的支付问题,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第2条 支付异常与责任划分

(1)支付未回调:用户知悉并同意,充值订单的支付状态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实际到账记录及回调通知为准。因网络延迟、系统故障、第三方平台技术异常或其他非平台可控原因导致支付回调失败、延迟或丢失的,平台将在核实第三方支付平台到账记录后,于合理期限内为用户手动补单或处理。用户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2)支付链接问题:本平台充值页面提供的支付链接、二维码或跳转地址由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生成并维护。若支付链接存在失效、错误、篡改或其他技术问题,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负责修复及处理,平台不承担因此导致的充值失败、资金损失或其他任何责任。

(3)用户核实义务:用户完成支付操作后,应自行核实支付结果及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因用户未主动核实、未及时反馈或提供错误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3条 外部链接安全声明

(1)跳转风险告知:用户知悉并同意,充值过程中可能涉及从本平台跳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页面、银行页面或其他外部网站(以下统称"外部链接")。除本平台自身域名下的页面外,平台不保证任何外部链接的安全性、稳定性、真实性及持续可用性。

(2)风险自担原则:用户通过外部链接进行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输入个人信息、支付密码、验证码、银行卡号等),均由用户自行判断风险并独立决策。因外部链接存在钓鱼、篡改、病毒、木马、钓鱼网站、网络攻击或其他安全问题导致用户个人信息泄露、资金损失、账户被盗或其他任何损害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亦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识别与防范义务:用户应通过正规渠道访问本平台,仔细核对网址域名及安全证书,谨慎识别外部链接的真实性。因用户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4条 充值到账与余额规则

(1)到账确认:用户充值资金经第三方支付平台确认到账后,将实时或于合理期限内转入用户平台账户余额。用户可在账户中心查询余额明细。

(2)余额不可退款原则:用户充分知悉并明确同意,一旦充值资金成功转入平台账户余额,即视为用户已实际消费该笔资金用于购买平台服务的能力。余额资金不支持提现、转账至第三方账户或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款。

(3)余额使用范围:余额仅限用于本平台内产品购买、服务续费及其他平台明示支持的消费场景,不得用于平台外的任何交易或兑换。

(4)余额冻结情形:如用户账户因违规、安全审查、司法协查等原因被限制、暂停或永久停用的,账户内余额同步冻结,冻结期间不支持使用、提现或退款。账户最终处置结果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5条 充值争议处理

(1)争议申请:用户对充值金额、到账状态存在异议的,应在充值完成后7个自然日内通过工单系统提交争议申请,并提供支付订单号、支付截图、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记录等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争议权利。

(2)核查与处理:平台收到完整争议申请后,将在3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查属实的,平台将协调第三方支付平台处理;核查不属实或用户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平台有权驳回申请。

(3)第三方支付平台裁定优先:涉及支付渠道、资金清算、到账时效等技术性问题的,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官方查询结果及裁定意见为准。平台不超越第三方支付平台权限作出资金归属判定。


第十五章 诉讼期间账户管理措施


第1条 诉讼期间措施的必要性


(1) 措施目的:为保障平台合法权益、防止争议扩大、避免证据灭失或财产转移,在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进入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期间,平台有权依据本条款对用户账户及相关服务采取必要的临时管理措施。
(2) 适用情形:本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形:

用户与平台之间因本协议产生争议,且该争议已进入诉讼、仲裁或调解程序;

用户向外部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机构、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就平台服务发起投诉、举报、诉讼或仲裁,且该程序尚未终结;

平台因用户行为面临第三方索赔、诉讼或行政处罚风险,需要保全相关证据或限制风险扩大的;

其他平台有合理理由相信需要采取临时措施以维护合法权益或防止损失扩大的情形。

第2条 可采取的措施类型


平台有权根据争议性质、紧急程度及风险大小,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 限制特定功能使用:暂停用户账户的部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购买、续费、转让、推广、提现、余额转出等操作;
(2) 限制账户登录:在极端必要情形下(如涉嫌恶意转移资产、毁灭证据、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等),暂时限制用户登录平台,但平台应保留用户通过工单系统或指定邮箱进行申诉沟通的渠道;
(3) 冻结账户余额:对账户内余额及未消费资金进行冻结,冻结期间余额不得使用、提现或转出;
(4) 保留数据与证据:对用户账户下的操作记录、交易数据、日志信息等进行保全留存,以备争议解决之需;
(5) 其他必要措施:平台认为合理且必要的其他临时管理措施。

第3条 措施的合理性边界


(1) 比例原则:平台采取的措施应与争议的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相适应,不得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对于一般性争议,优先采取限制功能使用等较轻措施;仅在存在重大风险时,方可采取限制登录等较重措施。
(2) 最小影响原则:平台应尽可能减少对用户正常业务的影响。对于用户已购买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产品实例,原则上维持基础运行,不因诉讼措施而擅自中断服务或删除数据,但用户违反本协议第二章(违规处理)的情形除外。
(3) 非惩罚性原则:本条款所述措施仅为临时性管理手段,不构成对用户违约或违规的预先认定,亦不构成平台对争议结果的预判。


第4条 措施的通知与告知


(1) 通知义务:平台采取限制措施时,应通过用户绑定邮箱或工单系统向用户发送书面通知,说明:

采取限制措施的具体原因及依据;

限制措施的具体内容、范围及预计期限;

用户提出异议或申请解除限制的途径;

相关争议解决程序的进展信息(如可披露)。
(2) 紧急情形的例外:因情况紧急(如证据可能灭失、财产可能转移、损害可能扩大),平台无法提前通知的,可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补发通知并说明紧急理由。
第5条 措施的解除与期限
(1) 自动解除:争议解决程序终结(包括判决生效、仲裁裁决作出、调解达成协议、用户撤回起诉或投诉等)后,平台应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或确认争议终结后5个工作日内,解除相关限制措施,恢复用户账户正常功能。
(2) 提前解除:用户在限制期间提供充分担保(如保证金、保函等),或平台经审查认为限制措施已无必要的,可提前解除或部分解除限制措施。
(3) 期限限制:单次限制措施的连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争议解决程序的合理期限。如争议长期未决,平台应定期(每30日)重新评估限制措施的必要性,并及时调整或解除不再必要的措施。


第6条 用户权利保障


(1) 申诉权:用户对限制措施有异议的,可通过工单系统或平台指定邮箱提交书面申诉,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平台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回复。
(2) 数据访问权:限制登录期间,用户有权通过工单申请导出其账户下的非涉密业务数据(如产品配置信息、账单记录等),平台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协助,但因司法保全要求或数据涉及第三方权益的除外。
(3) 损失赔偿责任:平台违反本条款规定,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采取限制措施,或未及时解除已无必要的限制措施,给用户造成直接损失的,用户有权要求平台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平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因争议复杂性或信息不足导致措施不当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7条 与其他条款的衔接
(1) 本条款与第五章"退款政策与争议处理"、第十一章"工单使用准则与文明沟通"等章节并行适用。用户在诉讼期间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平台有权择一或合并适用相应处置措施。
(2) 本条款不影响平台依据本协议其他条款(如第二章违规处理、第五章违规退款行为等)对用户采取独立处置措施的权利。


第十六章 附则

第1条 协议修改

(1)修改权限:平台有权根据需要随时修改本协议条款,并通过网站公告或用户绑定邮箱通知用户。

(2)后续更新的同意:您在注册时框选同意本协议,即视为您已预先、不可撤销地同意平台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后续修改、更新或补充。平台发布协议更新后,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或产品的,视为您毫无保留地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全部条款;您登录本平台、访问平台页面或进行任何操作的,亦视为您确认同意最新版本协议。您不得以未收到通知、未阅读更新内容或未再次单独确认等理由,主张更新后的协议条款对您不具有约束力。

(3)不同意更新的处理:如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全部服务并申请注销账户。您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您已充分知晓并同意修改后的协议。

第2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条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条 其他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条款本身的含义及解释。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生效日期:2024年6月1日

更新日期:2026年6月17日

修改次数:5次

统计字数(含标点符号空格):25226